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01月26日我企业建设项目完成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1月29日-2018年02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15886640255
联系人: 周传清(子公司经理)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山圩农场场部
邮 编:53211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验收日期 |
1 | 扶绥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扶绥县山圩镇山圩农场场部 | 扶绥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崇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广西高标检测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26日 |
附件:
1.理昂验收报告
5.签到表
6.委托书
7.理昂委托书
8.崇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扶绥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崇环审〔2016〕23号)
9.扶绥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设备调试申请报告(2016.12.16)
10.干灰售购合同
11.公众意见调查表(样本)
13.附图1:地理位置图
15.附图3:项目厂址与广西剑麻-林产循环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图位置关系
16.附图4:项目厂址与山圩镇驮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水文地质图)(120万)
17.附图5:项目相关图片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